今年來我國航空貨運法律法規(guī)及技術手段的逐漸完善,鋰電池運輸對于更安全更快速更便捷的運輸方式的訴求也日趨強烈。電池國際運輸航空貨運占比逐年增長,而鋰電池空運在航空貨運中所占的比例也不斷上升,或許電池進出口等特種貨物會是航空貨運新的增長點。鋰離子電池運輸方式包括空運、水運、陸運,至此主要討論的是最為常用的航空運輸、海洋運輸。
鋰電池航空運輸要求及操作注意事項:
1. 電池須通過UN 38.3測試要求, 及1.2米的跌落包裝試驗
2. 托運人提供的危險品申報文件, 標注UN編號
僅限全貨機運輸
3. 外包裝均須貼9類危險品標簽 ,貼有“僅限全貨機運輸”操作標簽
4. 其設計應保證在正常運輸條件下防止爆裂,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。
5. 堅固的外包裝, 電池應被保護以防止短路,在同一包裝內須預防與可引發(fā)短路的導電物質接觸。
6. 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:
a. 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電池在包裝內移動,包裝的方式應防止電池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。
b.外包裝應能夠防水,鋰電池空運或通過使用內襯(如塑料袋)達到防水,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。
7. 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, 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,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。
8. 單個包裝重量小于35 kgs。
9. 航空公司操作注意:僅限全貨機運輸
鋰電池空運信息出現在機長通知單上。
增強機組意識和在緊急情況下的決策可能因此改變。
鋰電池出口告知第一到場人員貨艙內電池的種類和數量。
美國FAA要求鋰電池應裝載在飛機貨艙等級為C級貨艙內, 貨艙內須有煙霧探測系統(tǒng), 報警系統(tǒng), 滅火系統(tǒn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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